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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摩根大通等提交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

5月10日,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等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拟持股51%。证监会将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此前,据证监会官网行政许可及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服务中心一栏中显示,于5月2日收到关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公司变更5%以上股权的实际控制人审批》,当前的进度是证监会已经接受瑞银证券的申请材料并发布受理通知。,瑞士银行拟申请将所持有的瑞银证券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由24.99%增至51%,从而实现对瑞银证券的绝对控股。

8日,野村控股株式会社等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拟持股51%。

公开资料显示,野村控股是一家总部位于亚洲、国际网络遍布全球30多个国家的金融服务机构,也是最早一批在我国拓展金融和投资业务的境外金融机构之一。按照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此次递交申请设立控股合资券商的是野村控股。

证监会于4月28日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外资办法》)。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5个方面,一是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二是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三是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四是完善境外股东条件;五是明确境内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身份变更导致内资证券公司性质变更相关政策。

证监会方面表示,在本《外资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欧洲及亚洲等地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已向我会了解、征询有关公司设立和股权变更情况,并多次表示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拟提交相关申请。证监会待收到他们的正式申请文件后,将据本《办法》积极推进审核工作。

关键词: 大通 摩根 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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