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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首付款比例最低降至20%

证券时报网讯,4月6日,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提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0年”。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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