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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银行因EAST数据质量领域违法违规共领8760万元罚单,其中六大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2018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在

3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于近期严肃查处一批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数据质量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对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共21家银行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8760万元。

对此,银保监会官网连发21张罚单。其中,三家政策性银行共计被罚1340万元,六家国有大行共计被罚2580万元,12家股份行共计被罚4840万元。

不仅如此,蓝鲸财经整理发现,21家银行中,国有六大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共8家银行均存在“2018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

具体来看,政策性银行中,农发行收到的处罚金额最高,为480万元。罚单显示,农发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17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漏报不良贷款余额EAST数据;二是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EAST数据存在偏差;三是漏报贷款核销业务EAST数据;四是漏报抵押物价值EAST数据。

五是错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EAST数据;六是未报送债券投资业务EAST数据;七是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八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EAST数据存在偏差;九是漏报跟单信用证业务EAST数据;十是未报送贷款承诺业务EAST数据;十一是未报送委托贷款业务EAST数据;十二是EAST系统分户账与总账比对不一致;

十三是漏报对公活期存款账户明细EAST数据;十四是未在开户当月向EAST系统报送账户信息;十五是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十六是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七是EAST系统《对公信贷分户账》表漏报;

国有大行中,中国银行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最多,有18项,其中最后一项为2018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在。

早在2020年5月,银保监会就一连开出针对8家银行的监管罚单,国有六大行以及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两家股份行均因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报送违规“吃”罚单,8家银行合计遭罚1970万元。其中,农行合计被罚430万元,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分别被罚款270万元、交通银行合计被罚没260万元,建设银行被罚没230万元,邮储银行合计被罚没190万元。

同时,此次12家股份行“无一幸免”。其中,民生银行、光大银行领取股份行中最大罚单,均为490万元。

民生银行存在16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报送贸易融资业务EAST数据;漏报贷款核销业务EAST数据;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EAST数据;债券投资业务EAST数据存在偏差;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未报送公募基金投资业务EAST数据;未报送其他担保类业务EAST数据。

此外,未报送不可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业务EAST数据;漏报委托贷款业务EAST数据;EAST系统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数据核对不一致;EAST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EAST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报送不实数据;面向非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不良资产。

而光大银行涉及了18项案由,其中2018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在。

银保监会表示,监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是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的内在要求,更是贯彻落实政策部署和监管要求的具体体现。银行机构要切实承担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对照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的相关要求,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持续提高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监管数据质量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市场纪律,提高违规成本,引导并督促银行机构切实发挥监管标准化数据在防范金融风险、提升内控水平等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 行政处罚 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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