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经济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金融动态 > 正文内容

国家医保局:省级联盟是集中采购的主体,招采品种越来越多是必然趋势

(原标题:国家医保局:省级联盟是集中采购的主体,招采品种越来越多是必然趋势)

来源:金融界

金融界2月11日消息,国新办今天(11日)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情况。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国家组织集采,就是地方联盟集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涉及到几个概念。第一个,我们还是代表公立医疗机构来集中招标采购。公立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在哪个层级呢?原来在地级,后来到了县,为了减少流通环节、各地开花、规则不一,尤其还有一些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在国家组织集采之前,原来卫健委部门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优化规则、构建集中采购的平台,已经形成了省级集采的模式,把一个省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招标采购集中到省级平台,这样有几个好处,统一规则、集中采购量、减轻企业的负担。所以省级联盟应该说是集中采购的主体。

在这个基础上,对一些大品种、对一些探索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比较困难的领域,采取了国家组织省级联盟的形式,所以这个招标叫做“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联盟招采是一个主体,就是省级联盟。国家代表全国省级联盟,组织对某些品种开展采购,药品由上海药事所进行操作,耗材由天津医药采购中心进行操作,实际上联盟主体还是省。

国家不可能把所有的品种都招齐,我们还是要服务临床,因为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品种是非常复杂的,这个时候如果医院全部去采购,那原来的漏洞,流通环节的弊端就很多。所以,还是要大量通过省一级联盟去招采,甚至有一些还需要有第三方招采,比如小耗材,包括医院也有一些采购,所以这种制度模式还是要服务于、有利于医疗机构的运作和临床服务。现在我们的主体格局是国家组织、省际联盟的招采,这两个格局是不变的。省际联盟的招采品种越来越多,这是个必然趋势,也是主流趋势。这些将来会不会纳入到国家集采?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比如说省际的局部招采探索成功,有可能其他省协同跟进,如果是达到了选优的目的,价格合理、临床满足了需要,不一定要国家组织集采了,如果省际联盟探索了,但是竞争格局不充分,品种还不是很多,总量还不是很大,在探索机制成功的基础上,我们推进国家组织集采,使这种改革制度的效应迅速受益于全国,服务于临床。这个时候,有一个上下之间的联动。比如胰岛素集采,我们前年在武汉进行了探索,根据探索的成功经验,迅速组织国家层面来集采,这就是一个双向之间在制度上的协同。

关键词: 医保 省级

标签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