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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付通因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等违规行为被罚278万元

11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日发布一批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包括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

深外管检[2021]43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财付通因存在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超过登记范围开展外汇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售汇业务、未按规定采集必要信息等四项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人民,处以罚款人民278万元。(记者 岳品瑜 廖蒙)

关键词: 财付通 外汇业务 违规业务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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