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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和银丰地产互诉:已被法院查封 金茂高调开发

济南本土开发商银丰地产正在遭遇一场重大诉讼,此事波澜再起,作为被告的银丰近日又提出反诉申请。目前来看,这起涉及20.75亿元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还远远没有结束。

此前,由于银丰未就刘智远片区5宗地块的开发履行与新城控股(601155)的合作开发义务,新城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讼保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上述5宗地块,查封期3年。

新城控股14日最新披露的此案后续进展显示,银丰在本月就该案提出反诉申请,认为合作开发协议是因政府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属于“不可抗力”,请求判令解除合作开发协议。

这起诉讼对刘智远片区开发的影响不可小觑。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另一家开发商中国金茂(00817.HK)的一个项目也牵涉其中。

经济导报记者采访证实,银丰与新城存在合同纠纷的刘智远片区A-2地块,已经确定由金茂操盘,而该地块也在上述查封范围之内,金茂为何能够开发?这让外界一头雾水,也使得济南刘智远片区项目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被查封地块项目仍在推进

从新城控股14日发布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进展看,本案原告为新城控股直接控股子公司青岛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新城创置”)。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为一审审理阶段,现被告济南银丰鸿福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银丰置业”)提出反诉申请。

原告新城创置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银丰置业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就坐落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以北,凤山路以西五宗地块开发分别设立项目公司,并继续履行与新城创置的合作开发义务,《合作开发协议》涉及的具体金额为20.75亿元。

这五宗地块即位于刘智远片区。该片区的土地开发动向一直备受关注,此前就吸引了市场的目光。银丰在今年1月以83.32亿元总价拿下9宗土地,总面积达到727亩,其中居住用地7宗,面积647亩。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银丰拿下的位于片区西部的这9宗土地,以长岭山南路为界分为A、B两个组团,其中A组团有5宗地块、B组团有4宗地块。

在拿地后,项目加速推进,由银丰操盘的项目案名为“玖玺城”,其首推的住宅产品是位于南侧的B组团地块,具体先开发B-4地块。银丰的相关营销负责人14日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不了解相关诉讼情况,“不影响我们目前销售。”

而与新城控股有合同纠纷的A组团地块,项目也在推进中,进展较快的是A-2地块。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该地块已经拿到工程规划许可。

济南市规划局网站于8月1日公布的刘智远城中村改造项目A-2地块一期、二期工程许可公告牌显示,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7.2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容积率2.4。一期共规划14栋住宅楼,二期6栋住宅楼,为17层-24层产品。

银丰与金茂合作开发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从公示看,A-2地块项目建设单位为银丰置业,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银丰是与金茂合作开发A-2地块。但从开发商股权结构看,该项目并没有金茂的股份。

银丰的相关负责人14日向经济导报记者证实,A-2地块是由金茂操盘。据悉,该项目案名为“金茂府”,位于“玖玺城”项目西北侧。金茂是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房地产和酒店板块的平台企业。

“金茂府”项目进展很快,距入市也越来越近。就在本月初,金茂在济南高调举行了一场品牌发布会,发布包括“金茂府”在内的产品,并在对外宣传材料中称,“金茂府”的示范区将于9月开放。

金茂与银丰的合作可以追溯到2013年,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当年9月,青岛方兴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金茂原名方兴置业)与银丰地产举行了刘智远旧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在2015年,银丰置业宣布以招投标方式成功中标“刘智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熟化投资人”,并于当年9月16日取得中标通知书。

新城与银丰之间的诉讼,对“金茂府”的开发有没有影响?济南金茂负责营销的相关人士14日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我们现下的动作是持续运行的。”

案件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新城控股在今年5月和8月披露的两次公告,将新城与银丰之间的纠葛暴露。

事情缘起于2015年11月,新城创置与银丰置业签订了关于济南市历下区刘智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之《合作开发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地块为济南市规划局济规直(一)管函[2014]163号文件所确定的A组团A-1、A-2、A-3、A-4、A-5地块。

在2018年5月,新城创置以银丰置业未按《合作开发协议》之约定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讼保全,要求银丰置业继续履行。新城创置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18)鲁民初62号)。

新城控股14日公告称,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审理阶段,已申请诉讼保全。

根据新城控股5月披露的公告,截至当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同意诉讼保全申请并出具(2018)鲁民初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上述5宗地块,查封期3年,从查封之日起算。

该地块当初都在查封范围之内,金茂怎么能开发?目前外界仍是一团雾水。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此前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对于诉讼保全查封,严格意义上讲,只要这个土地查封了,就是不能开发的。不过,关于被查封土地上的工程是否可以继续开发,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标的物是土地,原告的诉求是要维系土地被查封时的原状或希望介入土地开发,那是不会允许开发的。查封措施什么时候解除,这个完全视查封的申请人的情况而定。”

银丰反诉请求解除合作

目前看,这起诉讼还远未结束。

根据新城控股14日的公告披露,今年8月,银丰置业就本案提出反诉申请,认为《合作开发协议》因政府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该“政府原因”属于《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银丰置业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银丰置业认为在《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后,在合作地块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因政府部门确定的土地出让价格发生巨大变化以及土地出让计划发生重大变更,出现情势变更事实。

值得一提的是,以A-2地块为例,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新城控股在5月发布的公告中披露,A-2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土地获取成本为4.19亿元,经济导报记者查询看到,银丰在今年1月29日的土拍中竞得A-2地块,成交价为12.8亿元。

上述公告显示,银丰的反诉请求是,判令解除银丰置业与原告于2015年11月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判令原告承担本案反诉的诉讼费用。

新城控股表示,经公司综合判断,本次案件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有重大影响。(记者 孙罗南)

关键词: 银丰 金茂 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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