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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在年报审查中从风险公司和风险事项两条线推进

请介绍一下2017年年报监管工作的整体情况,与去年相比,监管力度、监管方式、监管重点是否发生变化?

答: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深交所认真履行《证券法》赋予交易所的法定监管职责,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坚守监管本位,年报事后审查一直是深交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的“重头戏”。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交所不断强化上市公司年报事后审查工作。截至5月11日,深交所已向上市公司发出2017年年报问询函近250份,累计关注问题3000多个,其中在官网公开近130份,公开比例超过50%,公开比例明显高于去年同期。

2018年1月,新修订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正式施行。3月29日,深交所举行《证券上市协议(2018年修订版)》签署仪式。这些为深交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赋予了新利器,为拓展年报监管的广度和深度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深交所在年报审查中更突出风险导向,从风险公司和风险事项两条线并行推进,主要体现为“四结合”。

一是提前部署和精准监管相结合。通过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分类审查、提前预判风险,全方位提前布局年报审查,强化精准监管能力。对年末突击创利情形,发出问询函、关注函等各类函件66份。组织开展多场新上市公司培训、年报培训,涉及上万人次,提前部署年报披露工作,确保年报披露质量。

二是日常监管与年报监管相结合。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相辅相成,是上市公司两套重要的信息披露机制。深交所通过“抽丝剥茧式”问询,针对同一事项日常、年报问询相互印证,判断是否存在信息披露问题或异常行为。

三是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深交所逐步建立了常态化现场检查机制,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强化主动介入,提升一线监管有效性和威慑力。针对高风险公司及事项,尤其是在摘星摘帽、恢复上市等事项的审查中,现场检查为深交所切实履行退市主体责任“增羽添翼”。

四是智能监管与传统监管相结合。智能分析系统在深交所年报审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托文本挖掘、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结合监管人员对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的经验储备,做到问询直击要害。问询函是年报事后监管中的“探路灯”,针对问询中发现的问题,深交所一方面及时督促上市公司补充更正披露,做到即问即改,已有160多家披露定期报告补充、更正公告;另一方面依法全面从严惩处违规行为,已对9家上市公司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关键词: 风险 年报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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