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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支持公路交通发展

4月20日,银保监会、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支持公路交通建设,推动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精准聚焦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公路交通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提升服务水、强化风险管控,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融资需求,有针对地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积极服务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以出疆入藏、中西部地区、沿江沿边沿海战略骨干通道以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城市群城际通道、交通一体化、综合立体交通走廊、革命老区公路等为重点,支持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和交通繁忙路段扩容改造,支持具有国家高速公路分流作用的省级高速公路建设。

在进一步优化公路项目还款安排方面,《意见》强调,针对公路交通项目现金流收益特征,合理做好贷款还本付息安排。对在运营初期存在收支缺口的收费公路,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评估情况,合理安排债务本息还款宽限期,原则上不超过建设期加1年。

在稳妥有序开展业务创新方面,《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公路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助力交通运输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资产证券化(AB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有效盘活公路存量资产。

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公路交通企业,《意见》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优化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支持公路交通企业应对疫情影响。(记者 孟凡霞 李海颜)

关键词: 银行保险机构 公路交通建设 收费公路 还款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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