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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内部问责层级总体偏低 有银行对总行人员“零问责”

11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随着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的持续深入,银行机构自我纠偏、整改问责的自觉不断增强。但当前银行内部问责层级总体偏低,屡查屡犯问题集中整治中,有银行甚至对总行人员“零问责”。

《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要切实扭转当前内部问责“宽松软”的状况,建立健全从总行到分支行的责任认定与追究机制,不得以诫勉谈话、扣减积分、经济处理等方式替代纪律处分,要下大力气解决“问下不问上”“问前不问后”等问题。对屡查屡犯问题的整改问责,要坚持更严标准和更高要求。对监管部门责令内部问责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重大信用风险事件、重大违法违规或重大案件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总行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记者 孟凡霞 李海颜)

关键词: 银行 内部问责层级 总行人员 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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