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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因信贷资金被挪用于缴交地价款被罚50万元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厦门监管局对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银保监(筹)罚决字〔2018〕15号)。

决定书显示,交通银行厦门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张文,该分行存在信贷资金被挪用于缴交地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

厦门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罚款50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

关键词: 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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