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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滑县支行因资本金未到位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等遭罚30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5日公布了安阳银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安银监罚决字〔2018〕5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张红军,该支行存在资本金未到位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本行固定资产贷款资金购买本行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

安阳银监分局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第三条、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行罚款3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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