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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应对货基T+0“限额令” 垫资方统一变更为商业银行

近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炉也意味着货基T+0“限额令”正式落地。

那么,对于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T+0赎回提现”额度上限、禁止其他机构提供垫资等规定,机构都是如何应对的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一家大型券商获悉,其内部已经针对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提出三点措施

据悉,该券商制定的整改方案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具体来看:

1、自2018年7月1日起,现金理财项下的货币基金单客户单日T+0赎回上限将由80万元调整为1万元;

2、2018年12月1日前,完成垫资机构的变更,变更后将统一由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垫资;

3、停止使用之前的宣传推介资料,新的推介资料将严格规范T+0赎回业务的宣传推介,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从第一点来看,显然正是针对此次《指导意见》做出的调整,而且也用足了1个月的过渡期限。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该券商的现金理财系统在每个交易日的16点,会对签约客户进行自动扫单,并批量向客户所签约的货币基金发起基金申购。

由于现在还没做出上述调整,因此记者在该券商的APP上仍然能看到目前T+0快赎的提示为,“单个客户单日累计快取金额上限为80万元,资金实时可用并可取。如果当日T+0快速赎回超过系统总规模,则不保证快速赎回全部成交。”

而从7月1日开始,这个上限将调整为1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该机构虽然列出上述三点措施针对代销的公募货基进行限额调整,但是对于自家的货币理财产品是否一并调整,其则表示将另行通知。

将统一由商业银行垫资

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除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资。”针对这一规定,该券商整改方案中提及的第二点就是,“变更垫资机构,统一由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垫资。”

如果有心的投资者或许从最近余额宝升级的过程中也注意到,在进行升级的时候,需要和网商银行签署一份协议,也就是说,投资者在余额宝平台上买入的货币基金,其实都是由网商银行提供销售服务的。

可见,作为有基金销售资格的银行,在这次调整中是有着天然的优势。对于《指导意见》的这些规定,有基金经理就表示,“这有利于资金回到银行。”

另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目前,代销货币基金超过100只的银行包括,交通银行、平安银行(000001,股吧)、招商银行(600036,股吧)、中国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记者 黄小聪)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资方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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